业主与物业又发生纠纷,这次是因为自来水管道冻裂跑水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3 06:04:21 点击量:93
物业未尽到管理义务
自来水管道破裂造成损失
多方求助无果后
法院这样做……
刘某是海林市某小区业主,该小区由海林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22年12月,刘某接到物业通知,称发现其房屋漏水。刘某迅速返回家中,清理屋内积水并检查漏点。经查看,刘某发现跑水原因是由于物业未及时维修关闭不严的楼道单元门,楼道温度过低,这才导致紧临单元门的自家水管被冻裂,使自己及楼下车库业主财产受损。
关于此次跑水事件,物业方认为应由刘某自行承担损失并对楼下业主进行赔偿,刘某则认为是物业管理公共设施不善,未尽到维修维护责任,以至于自来水管冬天冻裂跑水。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刘某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海林市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案件先由调解员对双方做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先与双方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在得知原告已经向城建等多部门寻求帮助未果后,调解员意识到双方矛盾比较尖锐,决定先邀请他们到法院平心静气地聊一聊。
双方到达法院后,调解员先向物业公司负责人释明刘某家自来水管破裂虽然是业主的“屋内事”,但是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负有维修维护义务,而且原告方提出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及卫生清洁不到位等问题也属实,希望物业公司能够认真考虑,及时解决矛盾。随后,调解员又向刘某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责任划分等问题。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刘某平息了心中的怨气,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以减免物业费的形式对刘某进行赔偿。
法官提示: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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